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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邮箱,看到妈妈的邮件。看到标题的一瞬间就知道自己一定会哭。
很莫名的想到小时候和妈妈大吵一架后,中午回到家里看到桌上妈妈的留言。漂亮的笔记本的扉页上写着“女儿,妈妈喜欢你”,当时泪水便抑制不住的往外涌。
其实一直不知道思念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就好像不知道现在的自己究竟是因为思念,还是因为胆怯和受挫,又或只是因为自己从来都不曾坚强。
记得大一开学之后的某个晚上,佳没有先兆的躲在宿舍的床上偷偷的哭,后来问她,她说:“我想家了”。我大约一直是不懂什么叫想家的,就好像我一直不懂为什么周围的人总是那么勤劳的往家里打电话,也许有些情感对于一直奢侈的享受着家人朋友守在身边的我来说,实在是太过深奥。
总是觉得自己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常常是一头扎入自己的世界里,就忘了周围的人,只是某个一瞬间突然想起,他们又过得怎么样,他们是否一切才顺利,才发现自己和很多很多人很久很久没有联系过了。本科时期明明旧时的好友早已遍布全国各地,却大约只用过一张长途电话卡;而离开祖国也已一个多月,买来的电话卡却连密码都不曾刮开。我大约不是个喜欢表达自己情感的人,仔细想,拿起话筒,又可以说些什么呢。于是忍不住开始依恋网络,只是为了在在线好友里看到那些熟悉的头像和名字,并不是要说什么,只是知道你们在,就让我格外的安心。
人,大约只有在现今的生活遇到了不顺才会去怀念过往的好。而我,也许只是因为自己的生活进入了低谷,只是因为面对无形的压力迷失了方向,才开始想要逃避。又或者,我确实是开始思念,开始不舍。
思念是无形的,大约也是没有味道的,只是在你最不经意最脆弱的瞬间向你袭来,让你不受控制的泪流满面,让你感到孤独无助,让你知道自己从来都不那么坚强。可是你能够做的,除了努力克制和义无反顾的走下去,还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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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到了厄巴那香槟已有快二十天,从每天在街上闲逛,中餐馆里填饱肚子,倒慢慢的布置好属于自己的小小公寓,将大大的衣橱挂的满满,每天中午晚上变着花样的做些菜。
开学前的日子一如既往,没有什么特别的可以做。大多是宅在屋子里上上网看看电视,偶尔去超市买买东西,或是在学校中心逛逛。我们这样的一个小镇大约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娱乐方式,不过我衣服很多,看电影可以上网,也没啥唱歌的冲动,确实也想不出还有啥要做的。倒是去一趟gym游一游泳的念头一直没有达成。学校里国际学生很多,走在大街上随时可以路过一群用中文交谈的人,常常觉得自己并非身在异国,可是每次细细一想,又总觉得这样的生活里少了某个熟悉而让人安心的东西。晚上偶尔还是会做些奇怪的梦,梦见领走前和妈妈告别,不停地叮嘱她:我不在了,你要注意安全(这确实是诡异的逻辑),叮嘱着就哭了起来,接着就哭着醒来,发现自己早已远行,梦见的只是一场不曾发生的告别。又梦见坐在去机场的大巴上,拼命给家里打电话好在临行前最后一次说再见,可是巴士渐渐启动,也不曾见到熟悉的身影。
前些日子系里的一个中国学生死了,据说是劳累过度心脏病发作。系里有募捐活动,为他的家人提供来美的机票和食宿费用。大约像很多中国家庭一样,他们并不富裕,儿子是他们的骄傲,他们的希望。他们也许想象着将来子孙满堂,也许想象着去美国看儿子看媳妇,就好像我签证时在大使馆看到的那一对对幸福的大爷大妈。可是他们的儿子就这样离去了,而他们却只能通过一通电话得知这样的消息,不能陪在他身边看他走完最后的一程。想着想着,心里便充满着难以抑制的悲伤。
总是觉得将来的日子会很美好,其实现实多少都有些残酷。生死当然是最为极端的结果,可梦醒梦碎可以有多种形式。好像现在的我,还没有开学,却已经有些开始迷失方向,开始害怕,开始自我怀疑。无意间google了一起教课的TA,才发现这个有些瘦小颇为羞涩的乌克兰男孩原来获得过国际奥林匹克数学银牌,莫名觉得自己有点像误入了仙境的Alice,到了一个不属于我的Wonderland。Orientation上Graduate Head颇为自信的讲话我却没法同样自信的用掌声去回应。大约是第一次吗,我也有些开始害怕。不过我知道我没有退路,只有勇敢的走下去,好像以前一样,一如既往的勇敢的走下去。至少走上这样一条路是我自己的选择,更何况没有尝试就放弃实在不是我的作风。
厄巴那香槟的天空很蓝,小镇很平静,这里的生活,应该可以很恬静很美丽。而我,大约只是需要那么一点点勇气。最后放上张Learning and Labor,就让这个指引我大胆的迈出步伐,勇敢的前进吧。

p.s.上图为学校的标志雕像Alma Mater,蕴含了学校的Motto: Learning and Labor(真不愧是玉米地里的学校,凡事不离农活|||||),左边和右边的人物分别代表了Learning和Labor。底座上的字是:To thy happy children of the future, those of the past send greetings, and Her children arise up and call her Blessed - Proverbs 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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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觉得8月4号是很遥远的一天,没想到就这样要到来了。一直觉得自己不会在乎,没想到心里还是充满了各种感受。一直觉得“舍不得”太过矫情,没想到自己也会这样牵挂与不放心。
从小到大,总是觉得有些事儿不会真的发生。就好像中考和高考前总是觉得这座城市会发生爆炸,或者考卷会被烧掉,结果城市没有爆炸、考卷也没有被烧掉,我还是上了高中,后来又上了大学。就好像总觉得在八月四号前太平洋会突然出现冰柱或者裂缝,隔断两块大陆,可是太平洋安然无恙,而我也快要登上飞机。
终于还是要离开了。
几天前的晚上做起奇怪的梦,梦里自己似乎是要毕业了,一群人排着队领着东西离开,又似乎是在火车站,将周围的人一个一个送上火车。醒来后才想起,自己明明已经毕业一个多月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滋味。回想起毕业聚餐时大牛的那句“大姐,以后iccv见了”,总觉得不那么真实,可其实,那一天,和很多人,确实都就此别过了。翻看手机里的旧短信,看到年级大会的通知,突然意识到我再也不会坐在五教里,看着高老师面带笑容的在台上总结过去和展望未来了。想起以前的事,大学刚入学时,高中时,初中时,都显得还那么近,却都早已成为了过去。
假期去佳家里玩,她送我上大巴转身离开时,终于没有叫住她说来个拥抱,那个原本在毕业前一天晚上说过要有的goodbye hug。就好像和闻在新街口的地铁站分别时、和珏珏走出中央二楼的KFC时,也只是微笑着挥着手说一声再见,好像这次再见和以前的每次再见都没有什么区别。又好像今天和外婆挥手告别的一瞬,才想到下次要去看她,大约得等到一年之后了。我大约总是不想表现的太过煽情,又或者我总觉得不会有什么不同,大家还是一样可以在网上有一句每一句的谈论各样的事儿,于世总是在别人面前表现的洒脱与不在乎,现在才发现在心里根本还没有说服自己。
就要开始新的旅途了,在一边新的土地,周围充斥着新的人。在脑子里想象将来的日子,想象不出,只能想到一片草地,一张课桌,一栋有着大玻璃窗的大楼,这些凌乱的没有联系的碎片。也许是因为从来不曾这样离开过家,于是显得格外的不安。是害怕,是紧张,是思念,混杂着,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是什么感觉。突然想起,当我买了新衣服时要show给谁看,当我突然有感而发时要把短信发给谁,当我看了部雷剧想要吐糟时又该拉着谁。自己安慰自己,“莫愁前路无知己”。不是因为“天下无人不识君”,只是因为总是会和陌生人相遇相识,慢慢熟悉。可是对于那些已经熟悉的人,我一个也不想放走。茫茫人海中能够相识相遇,能够共同走过那些难忘的日子,早已是难得的缘分。而你们,对于我,都是异常珍贵的人。于是说一句珍重,带着笑容踏上前方的征途。地理上,有大洋隔断我们,可心里上,我们之间没有障碍。
Dear dear friends, good bye and take care. Though I know I'll miss you, miss you a 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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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那小小的屏幕里滚动播放着半血王子的预告片。青灰的主色调下闪现着邓布利多憔悴的面庞,Draco Malfoy扭曲的面庞,Harry Potter不再英俊的面庞和Snape深沉的面庞。有那么一瞬间,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有点凌乱微卷的深色披肩发,有些破烂的敞开的衬衣,不羁的笑容。我想,我大概是有些想他了。
最终没有找到时间去电影院看半血王子,而面对充斥在城市每个角落的预告片和海报,莫名其妙的有些想躲避的感觉。这个故事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曾经不止一次开玩笑说凤凰社对我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这是哈利波特系列里我会看的最后一部电影。记得大约是一年前坐在电影院里盯着屏幕上凤凰社的Closing Credits,周围的人都早已渐渐离去,只为了等待Gary Oldman这个名字的出现。而和我一样坐在放映厅里的两个女孩,在看到这个名字后,发出几声感叹,也起身离开了。
从初中到现在,追随哈利波特大约也有快十个年头,虽然眼看着故事走形,可走有些情愫让自己不能不去关注。从最初对有些傻气的人气不高的红发雀斑小男孩Ron Weasly颇为疼爱的情感,到对哈利父辈一族莫名的向往,于是偶尔也希望自己可以走进那个叫做霍格沃兹的魔法世界,去结识某些人,去经历某些事。记得曾经早早在卓越上订购了死亡圣器的原版,只为了等待Sirius那希望渺茫的归来。我最终没有等到他的归来,却又目睹了Remus和Tonks的远去。那个有着心形脸粉红色头发的毛手毛脚的小丫头并终于能感受多久初为人母的喜悦,而我再也看不到她煮糊了食物或是撞翻了伞架时的尴尬样了。而她所爱的那个有时有些胆怯有时不太自信却又睿智包容的狼人,也永远离去陪伴他年轻时的朋友了。
哈利波特的故事也许原本就不是我想要的故事,我只是突然在这个少年冒险奇遇记里遇到了我热爱的人群,而不是主角的他们最终只有慢慢淡去的命运。所以第七部结尾时那个若干年后看似温馨美好的结局在我看来却格外的不和谐、格外的物是人非。
而我最不能忘怀的,始终是Sirius Black这个名字。自从知道了这个名字,就抛弃了小天狼星这个有些蹩脚的翻译,可是想给这篇日志起个题目时,却又找不到比狼殿更为贴切的称呼。会倾心这个角色也许是因为当时我的总是追求个性想与众不同,而这样一个无视规则、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存在实在让我向往。又或许因为他强大而又高傲,无所畏惧,无所顾忌。又或者,仅仅是因为J.K.Rolling给了他帅气的面孔,黑色的长发和深邃的双眸。还记得连着几天坐在家对面的书店里阅读英文版的凤凰社,故事的结局明明早已烂熟于心,可是读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消失在圆拱另一侧的一刹那,心里还是充满了压抑。他死在食死徒的手上,并不是因为那不属于他的罪名而被吸走灵魂。It could happen to anyone...But it happened to him...
于是将桌面设成凤凰社的宣传画,深蓝色的背景上穿着西装拿着魔杖的Sirius Black。Gary Oldman在我看来一直不算英俊或是帅气,即使是作为迷倒众人的性感Dracula伯爵,道是Gotham City里那个立场坚定但难免因为性格和身份有所拘束和压抑的警察让我眼前一亮。可是看到宣传照里穿着整齐表情严肃的Gary Oldman,心跳还是莫名的快了一下。
于是,在心里默默地想,他大约在某个地方继续爽朗的大笑,无拘无束,自由自在,而我纵有千言万语,也不过这样一句Dear dear Sirius, may you rest in 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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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局
结尾的画面定格在天河和梦璃的相遇,双目紧闭的天河表情很平和,感觉很温暖很美好。如果之前白发飘飘的紫英没有留下那样的话语御剑离去,这大约可以算是个甜蜜的结局。可是细细想起,总觉得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堵在心里,有些悲伤,有些若有所失。
菱纱的墓碑并不让我悲伤,无论短命是否,她有过无需后悔不枉此行的一生,更何况在这样一个轮回体系中,死亡永远不是终止,只是一个新的开始;在这样一个缘分命数都在冥冥之中早已注定的世界里,曾经潇洒的活过、爱过也就足以。
始终觉得天河和菱纱是幸福的,不管他们最终有了多少共处的日子,那一定是最为单纯快乐的日子。这两个人一路走来,经历各种战斗考验,目睹各类生死离别,一点一点去了解对方,相伴着慢慢成熟,虽然最终天人相隔,但也未必算是遗憾。好像夏书生说起自己的爱人静兰,“世间多少有情人磨难重重,终究有缘无分,我和静兰已是够幸福,又怎敢有太多奢求?” 能够彼此相伴,一同走过人生中最为艰难的时刻,一同经历那样意想不到的冒险,早已不是人人都能求来的。
可是一百年后,物是人非,作为旁观者来说,又怎能不心痛。
(二)慕容紫英
相比天河和菱纱,紫英驾着魔剑远去的背影,却让人格外惆怅。在这样的故事里,他始终是个悲情人物,被卷入了一场不属于自己的冒险。一直坚信的“人正妖邪”之道被推翻,一直视为亲人的师兄师弟反目,一直得以栖身的琼华派又视其为叛徒。性格内敛的人永远表现的最为坚强,也永远最令人痛心。紫英始终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最初加入寻找三寒气的队伍,也许是为了坚守对师公的诺言,可又何尝不是出于对天河三人的关心与不放心。琼华派抛弃了他,师兄师弟想取他性命,可他从来没有背弃琼华,始终以琼华弟子自居。在这个故事里他是个参与者又是个旁观者,因为有情有义,他注定会跟随天河菱纱去鬼界去妖界,只为寻找梦璃的下落;因为有情有义,他注定要阻止琼华升仙,为了菱纱的性命也为了琼华的命运;可是当天河菱纱互诉心声时,他只能默默站在一旁,他是他们最好的朋友,可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个局外人。我始终不愿认为紫英对菱纱有着爱慕之情,虽然以他的性格,因为菱纱几句无心的话,因为一件礼物而产生好感也并不意外。可这毕竟不是他的故事,他毕竟不是主角,终究要选择离开,也许陷入的越浅反而越好。看淡了一切,隐居剑冢,努力净化魔剑,去有情有义的完成对小葵的诺言,才许才是他最好的归宿。可是这其中又包含了多少寂寞、多少隐忍,又怎能不让人感伤。天河的单纯和菱纱的豁达开朗可以让他们在青鸾峰重新开始属于自己的自在生活,回想过往一切,虽然带着对梦璃的思念,对玄宵的遗憾,但也算无怨无悔。而对于紫英来说,一切却是再也无法回到从前,这百年来,过的究竟好不好,确实早已不重要了。
(三)情感
仙剑的故事里始终离不开情,四个男女主角,情感自然是不得不说的话题。常常觉得不需要把所有的东西都定义的那么清楚,何况人的情感总是最为微妙的东西,可琼华派里梦璃的表白还是让我惊讶。也许对于常处深闺中的大小姐来说,天河最为单纯的性格和处事方式,是实在难求的。和一个这样白纸般的人共处,应该是轻松的吧,不用去担心他言不由衷,不用去伪装自己。和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共处,应该是幸福的吧,他总是可以用那份积极感染你,在你疑惑胆怯时给予发自内心的鼓励。天河单纯,也勇敢,而又无私,更重要的是,他又在不断成长,不断成熟。
天河对梦璃,应该算是倾慕之情。美丽大方聪慧的梦璃,自然让人向往。不过这样的感情,大约像小学弟面对受欢迎的学姐,难免会脸红心跳,紧张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天河对菱纱的感情则更要真实,虽然最初的青鸾峰之约只是朋友间的约定,可两人共同经历了风风雨雨,结尾时的“爱妻韩菱纱”已经是最好的阐述。菱纱是无私的,因为自己短命而深藏对天河的情感,因为了解梦璃的心思,而否认说“我们不是你想的那样”,为了阻止琼华升仙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却无法舍弃天河。梦璃亦是无私的,她希望天河和菱纱可以幸福,虽然自己黯然伤神。
总觉得紫英和梦璃在气质上有着太多的相似处,也许在另一种环境另一种情境下相遇,他们会成为人们心中的神仙眷侣,心灵相通,过着风清云淡的日子。不过在这样的故事里,这始终只是猜想。
(四)怀朔、璇玑
有些东西会让人悲伤流泪,可流泪之后,内心是感动也是舒坦。有些东西并不催人泪下,可每每想起,确是不能言状的悲伤。第一次在搜索支线剧情时,看到夏螟虫结尾时握着虫笼倒在怀朔屋外的璇玑时,心里满满的都是第二种感觉。
活泼任性的小师妹和温和包容的师兄,这大约是最为常见的一对。小师妹总是开口闭口不离英俊出色的师叔,却总是有事没事都要拉着师兄。师兄偶尔抱怨着小师妹总是不让自己安宁,却又总是开心的陪在她身边。大约小师妹偶尔会嗔怪的埋怨师兄,你看人家紫英师叔多么厉害,你哪里能和人家比。师兄也许是笑着回应着是呀,也并不去争辩。也许某一天两人之间的这层纸会被捅破,小师妹也许会害羞的否认,虽然内心忍不住的甜蜜,师兄也许是有些尴尬的傻笑,确实发自内心的欢乐。
总觉得这样的两个人不该生在琼华,他们不需要修仙,而只需要一间自己的小屋。璇玑一如既往的爱耍耍小脾气,怀朔一如既往的微笑着包容,他们就这样一起生活,有了自己的孩子,慢慢变老。可是游戏里没有给他们这样的未来,怀朔在幻冥界死在同门的手中,临死前却不忘提起再也没有人可以照顾璇玑。而璇玑手握虫笼死在了怀朔的屋外。唯一让人略感欣慰的是,我们知道,怀朔所做过的一切,璇玑其实都知道,其实都不曾忘记。怀朔又是否知道呢?
(五)天青、夙玉和玄宵
如果说仙四里最喜欢哪个人物,大约该算是云天青。出场时的一句“死小子”就让我对他产生了无限好感。云天青的性格很然后人舒服,无所顾虑,坦坦荡荡,敢说敢做,自由自在不被束缚。大约一直最为向往和欣赏这样的生活状况,这样的一份坦率、潇洒和磊落。
在夙玉出场之前对她有过太多的遐想,最初听说带着望舒剑逃下昆仑的剧情时,想象的是有些聪慧任性的叛逆形象,在听到天青对她的诸多描述后,想象的是看淡一切的洒脱形象。直到在玄宵梦境中得以一见,才发现我想象的都错了。她远比我想象的要柔弱与无助的很多,她虽然看淡一切,但并不洒脱,虽然聪慧,但只将一切情感默默埋藏心中。面对命运,她只有默默承受,无法承受,只好选择逃避。她只是琼华派升仙梦想中的一个受害者,她无力去扭转这样的命运,最终只能以悲剧收场。夙玉不够坚强,而现在的我却似乎更能理解这份不够坚强。受命修炼羲和和望舒剑,玄宵有的是一份自豪,而夙玉却只有无奈的接受。即使是在凤凰花前,夙玉仍是将自己部分的情感藏在了心里,所以她与玄宵即使相爱,却难免在面对玄宵时带有一份不自信。因此夙玉注定无力说服玄宵放弃修炼羲和剑,而面对玄宵的不理解与指责,她只能去默默承受与暗自伤心。选择与天青下山,也许只是在寻求一个解救者,一个可以带自己离开这里的人。虽然最终嫁与天青生下天河,又怎么知道她在下山后为数不多的时日里是否早已心如死灰,又只是努力舔舐自己心中的伤口。她永远只是被动的一方,受伤的一生只有靠死亡和转世来得以解脱。而这又何尝不只是另外一种逃避?
年轻时的玄宵在我看来,很是正气凌然的琼华弟子,好像青天说的一板一眼。受命修炼羲和剑,他看到的是掌门对他的信任,是对他能力的肯定,有的是一份骄傲。玄宵一定资质过人,又吃苦肯练,内心自然难免高傲且自视高于常人。他也许固执要强,因此即使深爱夙玉,也不能接受停止修炼羲和剑的做法。就好像夙瑶不可能放弃琼华升仙的梦想,玄宵也不可能放弃修炼羲和剑。因为放弃了这些,就好比放弃了自己一直固守的信仰;放弃了这些,就好比否定了过去所有的努力;如果放弃了这些,那究竟什么还有意义。所以明明已经逆天而行,夙瑶也要将升仙坚持到底,确实早已没有退路。但升仙一直是琼华之梦,并不是十九年后破冰而出的玄宵之梦。所爱的人离他而去,拜入的门派将他冰封,是否成仙是否长命百岁在他早已不再重要。他想要的也许只是证明自己的实力,他并不算凶残,并没有肆意杀戮,只是对那些与他无关的生命,他早就不再关心,不再在意。他早在十九年前就一无所有,如今只有坚守着当初的升仙之梦,如果连这个当初坚守的信念都要放弃,那又还剩下什么呢?
(六)寻仙
仙四的主题是寻仙,而展现的却只有寻仙带来的悲剧。淮南王墓里的八公为了升仙最终丧命,琴姬为了寻仙与夫君生死两隔,梭罗两姐妹因为升仙魂飞魄散,琼华派因为升仙而走上不归路。同样的,成为仙兽的狐三只是捉弄百姓,而地仙夏书生更愿意过人类的生活。
联想到仙剑一和仙剑三的结局。仙剑三里的完美结局,不是成仙、不是成为掌门,而是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也许在经历过一切风雨之后,才会明白行侠仗义虽然风光无限,可真正最美好的只是妻儿相伴、丰衣足食,这样的生活也许很平庸很俗气,确是那么的真实。而对比仙剑一,梦想成为大侠笑傲江湖的李逍遥,又怎能料到自己会经历这样一场路途,面对这样的相遇与离别。
平平淡淡的生活固然有的他的美好,可是换句话说,想要修仙,想要长寿,梭罗树仙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样的想法又何错之有?还是说一切冥冥之中早有定数,除了接受,任何努力都只是白费?这样的结果又让人多么的无力。游戏里一路走来,斩妖除魔,衔烛之龙也好,句芒也好,都可以打败,可是到头来却发现什么都无法改变,所作出的努力甚至无人在意。九玄天女的一句“神也只是依照天道而行”曾让我无比赞成,我终究不能接受一个至高无上决定他人命运的天帝般角色的存在,可是天河为了救山下人的性命,没有奖赏,却要付出双眼作为代价,这样不由让人怀疑究竟所谓的天道是什么?这样天道的存在难道只是让人不再试图改变自己的生命轨迹,只是逆来顺受?我终究不愿意去信命,可是“我命在我不在天”到底只是一句空话又只是最后的反抗,还是或者说,这样一个无能为力的结局只是当时面临解散的上软最最真实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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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电影若干部(一) - [Movies]
2009-07-18
(一)Perfume, the story of a murderer
一直不知道起个什么样的题目来描述"Perfume"这部电影,后来想了想,也许他本身的副标题"the story of a murderer"最为贴切。大约是本着寻找刺激的想法买下了这张碟,又或者是被Dustin Hoffman和Alan Rickman的阵容所震撼,又或者只是封面上少女那头倾泻而下的红发打动了我,无论什么原因,影片的内容都是出于我意料之外的。
杀人犯的故事可以给人很多想象空间,我想象过内心的挣扎,想象过少年的欲望和失去理智的迷恋,想象过被拒绝后的不甘与随之而来的憎恨,想象过悔恨与自我怀疑,可是我想象的都错了。这只是一个男孩一生的故事,这个故事开始在一个肮脏的鱼市场,又在那同样的鱼市场结束,以一个生命的诞生为开始,也同样以一个生命的消逝而结束。
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一出生就有着异于常人的嗅觉,他通过这样的嗅觉感受着周围的一切,他可以闻到河水流动的味道,可以嗅出苹果成熟的气息,也可以通过嗅觉感知到周围人的一举一动。婴儿的巴蒂斯特.格雷诺耶被他的母亲遗弃在吵杂破旧的鱼市,这个冷漠的渔妇准备将自己的新生儿同鱼杂一起扔入垃圾场,就像对待她在这之前出生的所有孩子一样。还是婴儿的巴蒂斯特.格雷诺耶闻到了鱼市里混杂的各种味道,鱼的腥味,垃圾的腐臭味,幼小的他发出了嘹亮的哭声。我最初觉得这是幼儿对这成人都不愿忍受的气味的一种反抗,不过现在看来并不竟然。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是通过这气味中感受到了这个世界,虽然不那么美丽,不那么纯净,但是他想要成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他想去了解这个世界,于是这个双眼紧闭的婴儿哭了,努力的用哭声向这个世界宣告着自己的到来。哭声拯救了巴蒂斯特.格雷诺耶,鱼市上的人发现了他,处死了他狠心的母亲。从他母亲的死开始,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的一生都伴随着死亡,那些被他杀死的,那些因他而死的,以他自己的死结束。
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在孤儿院中长大,或者该说,在一个儿童贩子的手下长大,在那个并不慈祥也不算残忍的老妇人眼里,他只是另一件商品。幼年的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并不合群,因为他拥有自己的世界,那个由各种气味构成的世界,那个任何诗人都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世界,任何画师都无法用画笔勾勒的世界,那个丰富多彩、多变的世界。他贪婪的吮吸着个世界的味道,感受着每一种气味的独特,享受着这场属于他一个人的盛宴。
很快,巴蒂斯特.格雷诺耶被卖给了制皮匠,而拿着钱的老妇人却在回家的路上被抢劫,割破了喉咙。制皮匠手下的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工作勤奋,因为他向往外面的世界。他向往的不是华丽的服饰、不是雄伟的建筑,不是精美的饰品,而是气味,更为丰富的气味。他的愿望很快达成,制皮匠给了他去城里送货的机会,而他也在那里迎来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转折点。
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的第一个受害是提着篮子在街边卖着李子的女孩。再次看到她的照片才发现她并不像我记忆中那样迷人,没有细腻的皮肤,红色的头发有些凌乱,穿着粗布长裙。毕竟,她只是大街上的一个小贩,可我却像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一样对她着迷,也许因为她散发着一种最为自然、最为单纯的美。当然,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只是对她的气味所吸引。他跟着她穿过大街小巷,只为了追寻她的气味,只为了静静站在她的身后,去体会那令人难忘的体香。可是少女惊慌了,她开始尖叫,开始反抗。也许是出于本能,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捂住了少女尖叫的嘴,几分钟后,一条生命就这样消逝了。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似乎并没有感受到少女的死亡,只是继续贪婪的嗅着那属于她的独特香味,可是随着生命的消逝,香味也渐渐淡去,巴蒂斯特.格雷诺耶认识到他永远失去了那美妙的气味。我们没有看到少年错手杀人后的惊慌、没有看到后悔,没有看到落荒而逃和不知所措,看到的确是烦躁和挫败,因为无法再找到那美妙气味的烦躁,因为无法将气味保存的挫败感。也许对于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来说,生命本身并没有意义,对于他来说,气味是证明存在的唯一方式,他通过气味了解感知这这个世界,他也相信保留住气味就可以留住这个世界。因此他不为少女美丽生命的终止而悲伤,却为气味的终止而伤神。
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开始了他的寻找之路,寻找一种可以保存世间万物气味的方法。我想他是爱着这个世界的,所以他那样的享受着世界上一切事物的气味,好的气味也罢,坏的气味也罢。我想因为他太过爱这些气味,爱这些气味展现给他的世界,他才想将他们永远保留下来。也许面对少女之死的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第一次意识到事物总会消亡,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总要面对失去,那在他看来那代表着这个世界的气味也总有淡去的一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遇到了曾经名震巴黎却因为年老而不再有所作为的香水制造商巴尔蒂尼。他对气味天生的敏感被巴尔蒂尼所赏识,于是巴尔蒂尼花重金将他买了下来。得到重金的制皮商喝了个大醉,跌入水中。巴尔蒂尼是个有点私心、有点自负的香水制造商,Dustin Hoffman的演绎让人觉得格外的真实与可爱,他和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之间的关系好像师徒又好像只是做生意的双方。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为巴尔蒂尼提供香水配方,巴尔蒂尼教授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保存气味的方式。天真的巴蒂斯特.格雷诺耶试图用蒸馏的方式得到玻璃、石头、甚至是动物的气味。也许正是因为这个情节,让我相信他想做的只是拥有这个由气味构成的属于他的世界,好像一个单纯的小孩一心想要抓住自己最心爱的玩具。
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用多张香水配方换来了巴尔蒂尼的推荐信,开始了前往格拉斯学习气味保留之术的旅程。而在他离去的当晚,巴尔蒂尼做着重新成为当红香水制造商的美梦,丧身于倒塌的房屋之下。在去格拉斯的路上,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发现了一个空旷的山洞,另一个只属于他的世界。没有他人的打扰,没有外界的喧嚣,没有鲜艳的颜色,却有着丰富的气味。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沉浸在这个他自己的世界里,忘记了格拉斯,忘记了少女的体香,忘记了自己保存世界气味的梦想,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发现这气味里少了些什么,少了属于他自己的味道。如果命运可以和人开玩笑,最大的玩笑大约也就是这样了,有着无比精准嗅觉的人却是这世界上唯一不拥有气味的存在。一个通过气味认识世界、感知世界的人却无法用自己独特的气味向这个世界证明自己的存在。于是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的梦想变了,不再在是去保存这个世界的味道,而是去制作最美妙的香水;不再是去拥有,而是去展现。
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在格拉斯开始自己的实验,尝试着用各种方式保存少女的体香,去制作世界上最独特的香水。这过程中伴随着一个个美丽生命的消逝。可是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从来不曾为此担心,就好像他从来不曾意识到自己夺走了一个又一个生命,犯下了一宗又一宗罪行,也许对于他来说,气味的存在才是正真的存在。他是一个杀人犯,可他又并不像一个杀人犯,夺走生命不曾让他苦恼自责,也不曾给他带来一丝快感。比起杀人犯,他更像一个做学严谨的研究者,尝试着各种不同方式,小心的调整仪器进行着每一步操作。很快,他存放少女体香的13只玻璃小瓶装满了12只。城里人们因为少女的死亡而恐慌,却不知道她们究竟为何而死。
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所注意到的最后一个女孩也有着一头耀眼的红发。与街头卖李子的少女相比,她更像是一件精细的艺术品。精美的五官,小巧的鼻尖和嘴,白皙的皮肤。少女的父亲意识到自己的女儿处在危险之中,带着她逃到了远方。可是巴蒂斯特.格雷诺耶还是通过嗅觉找到了他们。他轻轻的打开房门,绕过熟睡的开门人和狗,溜进父亲的房间偷走钥匙,打开了少女的房门。我一直期待着在这过程中谁会醒来,一直期待着谁会阻止他的行动,因为少女太过美丽,仿佛娇艳的花朵,经不起风雨,让人不忍伤害。在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举起凶器击向少女的瞬间,熟睡中的少女醒来,看着凶手,目光是最为纯净的。我一直期待着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会在最后一刻住手,可是少女的目光什么也没有挽留,白天,伴随着少女父亲的崩溃,我的最后一点幻想和奢望也破灭了。而在野外炼制香水的巴蒂斯特.格雷诺耶被捕了。
这是一个杀人犯的故事,但有不简单是一个杀人犯的故事,因此,所谓坏人伏法也是和故事主旨相违的最不适合的结局。刑场上的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带上自己炼制的香水,征服了全场。人们开始赞美他,神父更是称他为天使。没有属于自己气味的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制造出了令人难以抗拒的味道,获得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原本应当是处死犯人的刑场变成了热闹欢庆的广场,广场上人们相拥相吻,男人和女人,女人和女人。可是我觉得这一幕与爱无关,迷人香味带来的不是对爱的渴望,确实对肉体的渴望,这也许是人类最原始的渴望之一。广场上的人们开始解开彼此的衣服,包括神父。最美妙的气味带来的却并不是人类最美丽的一面。全场的人都疯狂了,除了少女的父亲,他大喊着冲到巴蒂斯特.格雷诺耶面前,却在接触他的一瞬间跪下,哭泣着喊着"Forgive me, my son",也许香水的气味让他看到了自己多年前逝去的儿子,也许和广场上众人不同的,他内心深处所最最渴望只是爱,对自己子女的爱,也许他内心深处隐藏最深的是无法保护自己子女的无力感与自责以及无尽的思念。
而此时的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却想起了那第一个女孩,那个有着可爱雀斑的卖李子的女孩,她向他走来,和他相拥相吻,接着他想起了她倒下的那瞬间,那瞬间逝去的并不仅仅是少女的体香,而是他的生命。也许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最终明白气味只是这个世界展现自己的一种方式,生命是比气味要远远珍贵太多,气味固然可以被保存,可是生命,一旦失去就再也回不来,真正需要珍惜的不是气味,而是生命本身。
影片的结尾,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回到了他出生的那个肮脏的鱼市,将满满一瓶香水倒在自己身上。露宿街头的流浪者仿佛看到了最丰盛的大餐般向他冲了过去,他们开始撕咬他。这香味在他们中引起的是对食物的渴望,这也是人类最原始的渴望之一吧。第二天,在鱼市上玩耍的儿童发现了巴蒂斯特.格雷诺耶衣服的碎片,他们不知道他是谁,他们也并不在乎。对于他们来说,他从来不曾来过,也从来不曾存在过。而格拉斯的人们在广场上醒来,发现自己赤身裸体,他们不愿想起也不愿相信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们处死了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最后的雇主,了结了连环少女谋杀案。对他们来说,昨天只是一场离奇的梦,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从来不曾来过,也从来不曾存在过。
这就是香水的故事,一个杀人犯的故事,一个有些荒诞的故事。从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的母亲,到孤儿院的老妇人,到制皮匠,到巴尔蒂尼,再到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最后的雇主,这些见证了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存在的人都在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离开后死去,虽然被抢劫、落水、房屋倒塌、被作为替罪羊处死都不少见,可串联在一起却充满了戏剧效果。同样,有着绝妙嗅觉的人却是唯一没有气味的人,这又是何等的讽刺。仿佛真的有命运之神存在,导演了这样一场戏,又仿佛这只是一场奇幻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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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属于安静的时分(二) - [Music]
2009-07-13
(三)Taylor Swift
最初注意到Taylor Swift,是Grammy颁奖仪式上那个弹着吉他唱着"Fifteen"的女孩。不像一旁的Miley Cyrus那样紧闭双眼、故作投入,Taylor Swift只是安静的坐着,安静的弹着,安静的唱着。仿佛只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与在哪里表演没有关系,与观众是谁亦没有关系。
一直不是很喜欢乡村音乐,但Taylor Swift的歌确实一听就喜欢上了,大约因为她很纯粹,就好像在听一个女孩讲述自己的故事,初恋,心碎,等等等等,就在歌中婉婉道来。喜欢Teardrops On My Guitar里的那份独自忧伤和默默注视,喜欢Love Story里的那份直接和美好结局,喜欢Tim Mcgraw里的那份青涩和回首往事的Bittersweet,当然也喜欢Fifteen,喜欢那份属于年轻时光的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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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属于安静的时分(一) - [Music]
2009-06-28
音乐,是来自心灵的旋律,是对心灵的诉说。他不是旅途中消磨时间的手段,因此不属于吵杂的街头,不属于拥挤的公交车。音乐,只属于最安静的时分,一个人静静坐在书桌前,跟着歌曲慢慢放飞思绪;或是在无人的夜晚,伴着歌声慢慢进入梦乡。
(一)Linkin Park
在佳把台式机带到宿舍的大一下时分,我们总喜欢用喇叭放Linkin Park的歌。这种音乐风格大约是被称作摇滚吧,强烈的乐器声,撕裂般的吼叫声,于是总有人抱怨这样嘈杂的该被叫做噪声,可是我们却觉得这看似嘈杂之下有着的是最最平静的歌声。
喜欢上Linkin Park大约也是那个时候,之前的我还是只听年轻女歌手、专追Bubblegum的teenager,只是在突然某一天发现歌的曲调并不一定都要欢快、动感,并不一定都要让人联想到五彩的颜色。Linkin Park的歌只让我想到那么几种颜色--灰色、黑色、深深的墨绿色。就是在这样的色调下,那个我不知道名字的主唱用那最平静的歌声歌唱着,对着心灵歌唱。总觉得他的声音有着独特的穿透力,可以穿透一切,直击内心。我大约不算是个对音乐特别了解的人,所以无法用更为专业的词语去形容那样的歌声;我大约也不算是个对英语语言特别了解的人,所以歌词背后的正真含义往往只能够一知半解。可是就是这样的歌声,这样的歌词,总是在我心中激起那淡淡的共鸣,似乎是一种冲动,又似乎是一种感动,但并不是压抑。
记得第一次在Twilight的DVD里看到Leave out all the rest的现场版时,当音乐响起时,莫名的激动无比,莫名的感到一种冲击,一种内心的悸动,而似乎也是第一次,我听懂了这首歌。I dreamed I was missing, you were so scared. No one would listen,cos no one else cared.
After my dreaming, I woke with this fear, what am I leaving when I'm done here.
So if you are asking me, I want you to know.
When my time comes, forget the wrong that I've done, help me leave behind some reasons to be missed.
Don't resent me, when you're feeling empty, keep me in your memory, leave out all the rest, leave out all the rest.着带着淡淡悲伤的话语大约是最最美丽的辞世之言,可是无论是作为离开的一方,还是被孤单留下、紧紧抓住记忆中最后温暖的一方,我都不愿意。也许在我的心中,始终有着那么一个相信童话的小小女孩,期待着happily ever after.
(二)Acid House Kings
收拾机器上的东西时,意外的翻出了两张一两年前骡子上拖下来的专辑,"Sing along with Acid House Kings", "Mondays are like Tuesdays are like Wednesdays"。很神奇的,居然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样的音乐。旋律不算动感,但却轻快;歌声并不激昂,但却恬美;这大约就是让人快乐的音乐,仿佛夏日里一杯清凉的蜂蜜柠檬茶,淡淡的带着甜味。这样的歌仿佛是在交谈,不经意的说着身边的人和事。就好像在街的转角突然遇见许久不见得老友,在并不大的有着木桌木地板的咖啡屋里一边叙旧一边望着窗外广场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在这硕大的世界里拥有着属于自己的一小片世界,不受外界干扰,轻声交流着属于自己的秘密。又仿佛是泉水在叮咚流淌,静静的,静静的。这最最随意的歌唱,也就带了最最自然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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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哭
一直觉得会哭的人是幸福的,不在于眼泪是否能换来同情,也不在于梨花带雨是不是格外的美
只是觉得哭是一种释放,无论是默默的眼眶湿润,还是大喊大叫到喘不过气喉咙沙哑 ,都带来一种舒适的放松感
不用掩饰什么,不用思考什么
当泪从眼眶中溢出在皮肤上滑过时,好像所有的烦恼也都顺着面颊流下,好像可以做回无忧无虑的小孩
只是,当擦干泪水时,才会突然明白,那堵在心里闷在胸口的,又岂是几行眼泪就可以化解的呢
哭,是释放,是宣泄,却不是解决,不是答案(二)其实我们都一样
小时候总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不喜欢遵守规矩不想做乖孩子
幻想去另一个世界开始奇幻旅游,认为自己的存在有着特殊的意义
长到了虽然明白了没了我地球依然转,可还是想要去走自己的路,去过自己的生活
努力不去想旁人会怎么看,怎么说,可又忍不住期待赞扬和认可
现在突然发现,其实我们都一样,做着追求个性的梦,过着简单重复的生活
其实我们都一样,想要去找寻the road less travelled by,却难免踏上万人走过的道路
其实我们都一样,谁也不比谁更高尚,谁也不比谁更卑微,我们都在倔强的走着自己的路,过着自己的生活
其实我们都一样,都那么勇敢,等到回首的那一天,都可以说what a life I had===================
突然发现自己的想法在很多时候都会很矛盾吧,不过既然这么想过,也就这么记录下
也许会在将来某一天再看时发现,原来以前的我是这样的 -
我也许不用每天都见到你,但是我会在寂寞的时候想起你
我也许不常和你煲电话粥,但我知道我的倾诉你一定会懂
我也许很久不和你联系,但我在心里时常想起你
我不在乎你是否送我生日礼物,但来自你的那四个字的祝福会让我嘴角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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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打电话时,我不用在心里默默的打草稿
和你在网上聊天时,我不用为了打出一句合适的回复而左思右想
我愿意和你一起静静的坐着,不是绞尽脑汁的去找话题,而是一同享受那份安静
我喜欢和你一起漫步,边走边聊,谈过去谈将来,谈读过的书看的电影经历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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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在你面前做最真实的自己,因为我知道你不会笑我的笨和傻,不会嫌弃我的坏脾气
而我对你也不会judge,只会告诉你我最真实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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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因为你在遇到困难时想起我而高兴,也会因为来自你的一句关心而感到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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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回想起我走过的那些路,我知道这些看似平淡的日子其实很精彩,因为我的身边一直有你相伴===========
因为一些谈话突然想到了这些,细细一想八月初也就要飞到大洋彼岸,这或多或少算是一次分离吧,所以难免的又有些sentimental。
我一直是个神经有些大条、有些懒、有些坏脾气的小孩子。有的时候会忘记在生日时给身边的人送上祝福,在大家需要时给予鼓励和支持,忘记告诉大家how much you guys mean to me。所以就写下这段很拙劣的文字,来告诉你们我从不曾把你们忘记,告诉你们玛丽永远永远爱你们。
My dear dear friends, I love you, forever and ever~





